房间的灯没有被打开,取而代之的是四周摇曳的烛光——转眼又有了烛光晚餐的意境了!
不能不说谭新那家伙太有才,连灯光的利用都如此炉火纯青。
所有人都愣住。
小胖妞结结巴๒巴说:“你…不是…是送给yin珊的吗?”
一路上我要尽量低调不引人注意,故意压低下巴掩饰突出的喉结,不然被自己้的生理特征给出卖就得不偿失了!开玩笑,不谨慎行吗?这儿的女生可不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毛头丫头所能比,她们可是大三女学士,早ຉ就接受过不同层次的生理教育,眼睛毒着呢,一不留神可能就要前功尽弃!
前功尽弃不要紧,要紧ู的是一旦事情败露,我可能背着私入女生宿舍的臭名度过我漫长的大学四年。
说这话的是谭新,等后面有空的时候我会具体介绍他。
现在是一群家伙在我旁边撺掇——也是,如果事情不是自己去做,相信我也会很乐่意的充好人9之ใ美。
刚迈出第二步,我就现了第二个异常。
我现除了门后上铺的帐子因为没人外还整齐收起着,这么热的天,又没有蚊子,其他的床铺都很反常的拉严å了帐子——没病吧?
朦朦胧胧的从帐子外可以看到เ里面的人都已๐经盖着各自的薄被睡着了,我也就没好意思叫醒谁问一下一向睡在那ว上铺的季小斌去哪了,轻手轻脚的朝我靠窗的床铺爬去,下铺的王鹏翻了个身没有理我——奇怪,睡我下铺的谭新า去哪了?
那么进门下铺王鹏原本睡的床铺此刻睡的谁——他和谭新า换床铺了?
不过这是常有的事,我也并未觉得太过意外。
让我真正感到意外的是,在上面却意外的现了失了踪的季小斌正安然的躺在我的床上。
怪不得我的帐子谁也给我拉上了呢?
造反了吗?
不过现在流行拉帐子睡觉吗——也不怕生痱子,臭小子!
他睁着并不讨喜的眼睛看我,我瞪着眼睛等了三秒钟却没有任何解释。
于是我冲他很不客气的挥挥手——我是不习惯和男人同床的——也是不会同意换铺的,我一向喜欢这个ฐ靠窗的位置——白天没事的时候可以伸头看看对窗的美女。
忘记告诉大家了,我们的宿舍楼得天独厚,是男生宿舍楼的最后一排,对面就是女生宿舍,运气好的话,经常会有意外的9光泄露。
季小斌他们没事的时候最喜欢拿着望远镜偷看了——被对面女生臭骂和投诉了很多次!
好吧我承认,为了不让对面女同学担上“冤枉好人”的罪名,在季小斌等人的诱惑下我也偷看了几次!
反正她们骂人的时候也不会放过我——不看白不看!
后来我才知道这也是一个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你在隔窗看风景,怎知风景里的人没有在看你?很浅显的道理却往往是当局者迷。
不相信?半夜对面那“激光灯”投过来的挑衅般的红sèshè线便是最佳证据!
你信不信女生宿舍也会有人吹口哨耍流氓的?不信你到เ我们宿舍穿着内裤在窗口光身站一会试试!
这时旁边和我睡对头的乔“市长”轻轻话:“今天特殊情况,你们就凑合一夜吧!”
可是为什么不睡进门他自己้的上铺?为ฦ什么เ不去和别人挤——难道就因为我的晚归他就可以鸠占鹊巢?
两个人都对我摆手,不给我解释,虽然有些气闷,可是这大半夜的我总不能吵着大家休息吧——我可是有素养的人!当然我也不一定能搬得动他沉重的身躯也是一重要因素!
而且我也睡不惯别人的床铺,又有乔๒“市长”的特意安排,我也只好将就了——很累了——有事明天再算账!
虽然一个人的床铺两个人挤很辛苦,不过总比没地睡强!
所幸一夜无事。
第二天我和神秘兮兮的季小斌一起出的门,拎着课本,他神sè怪异的问我:“昨天你就没有觉得什么奇怪的事情?”
我不动声sè的臭他:“什么เ奇怪?你汗臭很正常,我没觉得什么奇怪!”
昨晚我没有把你踹下去才觉得奇怪呢!
他摇头,再次伸头神秘兮兮的问我:“一整夜,你就没听到过什么เ奇怪的声音?”
这回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回想一夜也确实没有什么事啊?于是莫名其妙的问他:“什么เ声音?”
他看了看我的表情,想了一下,恍然道:“也是,昨晚你睡的跟死猪一样!”
说实话,我讨厌别ี人拿我和任何动物做比较,要不是心中的好奇,我敢保证我的拳头已๐经和他的小腹亲密接吻了!
我压住xing子讨好似的问他:“昨晚到底什么เ事?”
我的好态度果然换来了他的直言相告,他一副云淡风轻的神sè丢â下一句话就走了——“也没什么เ,就是昨晚小谭的女朋友陶桃在我们宿舍留宿了!”
晴天霹雳,惊天新闻!
我愣在原地,然后昨晚的一切怪异恍然。
怪不得一向早起的谭新า今天所有人都出来了他还窝在帐底,原来锦帐藏娇啊!
他们怎么进来的又怎么出去的已非我所知。
季小斌招人厌的声音远远传来:“不知道是好事——幸福的孩子啊!”
想想早上几个家伙那ว略微有些彰显的“熊猫眼”,我有些了然我的“幸福”在哪里了?
可怜的兄弟们恐怕昨晚煎æ熬不浅吧?
从种种迹象中虽然我早料é到谭新可能ม是泡妞老手,可是也没想出他怎么เ能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情呢——那可有一大窝子尚未尝着肉味的狼啊?一点慈悲心都没有!
可是那时觉得有些鄙夷的我却绝没有想到后面有一天我也会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出来,而且当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一点也没有觉得龌龊,有的反而只是无尽的刺激——新鲜的刺๐激!
难道当时我有着很重的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味道?
不过那一刻๑使我忽然想起了那个最初的关于“高跟鞋”的预ไ言,想起了坐在大家中间一脸坏笑的易晓荷——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
坦白说已经不能算“孩子”了——该大的都已经很大,建议把“女孩子”中的第二字去掉!
我私底下总认为谭新应该设宴感谢这位“乌鸦嘴”的女孩——万事都是讲究因果的,如果没有当初ม她无意中在陶桃的潜意识里种下“原来有一天我是可以用这个ฐ细高跟对付谭新”的因,又怎么会有这最终守身如玉的陶桃自觉愧疚主动献身的果呢?
我觉得这场宴非常有必要,然后我作陪,相互增进一下感情。
楼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