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虽未达到เ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4๒、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4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13๑私房出租时房屋的修缮问题
私房出租时房屋的修缮问题一般由出租人负担。如果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也可与承租人合修,承租人出的费用,可在租金中扣还;房屋应该修缮而出租人故意不修缮而造成承租人损失时,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4๒私房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แ务
1出租方แ的义แ务:
1及时将约定出租的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
2随时注意房屋的检修,保证承租人安全正常地使用。
3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需要出卖出租的房屋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规定时间通知承租人即将房屋卖给第三者的。承租人有权请求法院宣告该项ำ买卖无效。
2๐承租方的义务:
1须按时交付约定的租金。
2๐在承租期间,应合理使用、爱护房屋,并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进行违法活动。
3租赁期间,面对房屋进行改装ณ或添建的,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时,改装或添建部分可由á承租人拆走并恢复房屋的原状,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4合同终止时,应将房屋完好地退还给出租人。
15国有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แ的义务
1้按房屋分配证明及时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
2随时对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承租人安全使用。否则,给承租方แ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方的义务
1按期交付租金。
2对房屋要合理使用和爱护。
3๑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换,不得长期闲置,不得利ำ用它进行违法活动。
4๒不得对房屋擅自进行改装或添建。
16房地产纠纷的解决途径
1้通过房管部门进行调解。
2通过房地产仲裁机关仲裁。
3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ท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二章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ำ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监护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个人合伙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企业法人
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联营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代理
第五章民事权利
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第二节债权
第三节知识产权
第四节人身权
第六章民事责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